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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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1.爱岗敬业、衣着整洁、举止大方、语言文明、待人热情;

2.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人走灯灭,窗关,电断,门锁,坚持谁后走谁负责的原则;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严格执行考勤和坐班制度,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请假遵照《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和《网信办请假管理办法》执行;

4.因工作需要调动者,交接工作应清楚无保留;

5.定期访问智慧法大、办事大厅、数据共享中心平台、OA系统、微信企业号、统一通讯平台、自助打印系统,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6.及时完成学校各业务部门在办事大厅的数据共享申请工作;

7.定期维护学校数据共享中心平台,保证业务系统间数据正常流转;

8.根据学校各业务部门数据需求及时完成数据对接;

9.保证学校各业务系统的数据编码符合中国政法大学的数据编码标准体系,例如组织机构代码要以学校的校标为准(即以人事处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准),教职工基础信息需以人事系统的基础数据为准;

10.完成学校各业务系统与智慧法大的统一身份认证对接;

11.完成学校各业务系统与微信企业号的对接;

12.根据学校各业务部门的业务需求及时完成办事大厅相关业务流程的新建、维护及技术支持工作;

13.及时完成学校各业务系统与统一通讯平台对接,及时授权业务部门使用统一通讯平台发送短信;

14.完成信息化新建系统建设方案的系统和数据对接相关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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